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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
韶关工业园区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在“两新”组织中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根据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韶关市抓“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韶组电传〔2012〕23号)有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将韶关工业园区各企业开展党建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迫切需要。“两新”组织党组织能增强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影响力,在企业经营中彰显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凝聚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是企业发展的极大推动力。各企业的出资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从讲政治、促发展、保和谐的高度来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和支持企业党建工作。
  • 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保障措施。一是各企业请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党建工作联络员,积极配合园区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和组建组织的各项工作。二是落实必要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活动场所,灵活调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开展党员活动与工作的时间,条件许可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二)开展摸查。在企业内广泛宣传党建工作,全面普查登记员工中的党员,推动流动党员亮身份,并做好登记台帐。
(三)组建党组织。有3名以上党员的,应单独组建党组织。党员人员不足3名的,可依托园区、商会、企业协会等组建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党组织,做到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纳入联合党组织。
(四)大力发展党员。广泛发动,在企业内部大力发展党员,特别是企业中的高知识群体、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思想进步的普通员工,条件成熟的都可以发展成为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