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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局:
 
  根据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2007年1月1日至今,本单位负责的已形成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信息(文件)进行认真全面梳理。
 
  二、各单位梳理信息(文件)职责范围如下:
 
  1、办公室:规章文件类,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划计划类,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安排及其完成情况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接待费、车辆使用费等行政管理支出明细情况;
 
  2、人事科:机构职能类,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聘)用情况;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等;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财政分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4、统计信息科:统计数据,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统计年鉴等;
 
  5、行政服务中心: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规划基建科: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效能督察办:各阶段绩效考核情况;考勤情况;效能督察情况等。
 
  8、招商引资科:招商引资政策、指南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情况。
 
  三、具体要求
 
  1、对所有已产生形成的信息(文件)认真补填报《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发布审议(保密审查)表》(见附件),并建立信息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2、对按规定应公开的信息而未制作形成的,各单位应按职责范围同时补充完成信息的制作、保密审查、备案工作。
 
  3、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7月25日前,将所有产生形成的信息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和《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发布审议(保密审查)表》移交给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4、办公室和行政服务中心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情况,按有关要求认真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信息科协助做好信息等有关内容的网上公开工作。
 
  四、各单位应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按时地完成,管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